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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更名及變更法人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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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更名及變更法人如何辦理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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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股東變更麻煩嗎

不麻煩,流程如下: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視窗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填寫企業程式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影印件、老的程式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資訊(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十條至第十一條規定,股權轉讓收入應當按照公平交易原則確定,納稅人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股權轉讓收入。同時該公告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股權對應的淨資產份額的,則視為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