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離婚法院多久下判決書

法律 閱讀(2.25W)
離婚法院多久下判決書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稽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離婚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即使提出訴訟,對於婚姻案件的審理,也要符合法律規定期限。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式需要三個月,二審按普通程式算期限是六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4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麼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訴。

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所以,堅持離婚的一方到法院訴訟離婚,不是說很快就可以解決的。

法院判決夫妻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但是法院不會憑空認定離婚訴訟中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就需要當事人提供相關的證據。如果證據不足,法院則不會認定夫妻感情破裂,也就不會判決離婚了。因此,如果真的決定離婚的,就要收集好相關的證據。同時由於每起離婚案件的實際情況不同,因此要是問離婚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其實誰也說不清楚,不過此時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中關於民事案件審限的規定進行大概的瞭解,法官肯定是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對離婚案件作出判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