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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書下來多久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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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書下來多久生效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稽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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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書下來多久生效?如何規定的?

民事案件一審的判決書,如果沒上訴的話,以人民法院送達判決書後第二天開始計算,十五天後生效。如果有一方當事人提出上訴,該一審判決書的效力暫時中止,以後是否生效要根據二審的結果來確定。這有以下幾種情形:
1、上訴被二審裁定駁回,維持原判。法院判決書下來多久生效該一審判決書立即生效。該案進入執行階段;
2、上訴由二審審理,並做出新的判決(即二審判決)。該案二審((即終審)判決書生效,該進入執行階段,一審判決失效;
3、上訴被二審裁定發回重審。原一審判決書失效,由原審法院重新審理並做出新的一審判決書。對新的一審判決書不服的在法定的上訴期內仍然可以上訴,進入新的上訴階段。這種人一審到二審,再從二審到一審的迴圈往復,沒有法律規定的次數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