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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離婚了判決書多久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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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離婚了判決書都需要經過最長十天時間才能下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離婚案件屬於民事糾紛,依法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審理。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請求後在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同時民事訴訟的審理分為普通程式和簡易程式,若離婚案件被適用簡易程式,3個月內可以收到離婚判決書;若離婚案件被適用普通程式,6個月內可收到離婚判決書,但是出現特殊情況需延長案件審理期限,可以延長6個月以上。因此,收到離婚判決書可能在案件受理後的3個月至6個月之間。

法院判離婚了判決書多久下來

相關離婚案件判決書的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若是經過法院判決下來的判決書,是會在十天之內下達的。夫妻雙方決定離婚,首先會對他們先調解,把雙方的損失降到最小,有孩子的家庭,也會首先考慮孩子的撫養問題,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小,若調解不成,就需要走法律程式,訴訟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