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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滯納金是多少

法律 閱讀(2.94W)
工傷保險滯納金是多少
補繳工傷保險滯納金的數額是多少呢謝謝
在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再補繳社保保險的,工傷保險基金僅支付新發生的費用。“新發生的費用”是指用人單位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前發生工傷的,在參加工傷保險後新發生的費用。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人社部發〔2013〕34號 十二、《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的“新發生的費用”,是指用人單位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前發生工傷的,在參加工傷保險後新發生的費用。上述即為補繳工傷保險滯納金的內容,謝謝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