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如何實施行政處罰簡易程式

法律 閱讀(1.7W)
如何實施行政處罰簡易程式
如何實施行政處罰簡易程式
實施行政處罰簡易程式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適用範圍
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式。
2.做出處罰決定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3.當場送達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
4.備案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必須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