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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羈押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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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羈押期間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物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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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在羈押期間有工資嗎

被羈押期間沒有工資,錯誤羈押的可申請國家賠償
公司涉嫌犯罪,員工被羈押,也是涉嫌犯罪的情形。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29條規定,員工被羈押期間,勞動合同暫時停止執行,用人單位無需支付工資報酬,事後經證明被錯誤限制人身自由的,暫時停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勞動者的損失,可由其依據《國家賠償法》要求有關部門賠償。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勞動者涉嫌違法犯罪被有關機關收容審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單位在勞動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可與其暫時停止勞動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