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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分割財產受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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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分割財產受理費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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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案件受理費

財產案件,是指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的案件。根據《收費辦法》的規定,財產案件的受理費,按照爭議財產的價值和金額,實行依率遞減的原則計算收取。其具體收費標準是:

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超過1千元至5萬元的部分,按4%交納;

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3%交納;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

超過50萬元到11313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此時針對不同的民事案件,法律中規定的起訴費是不一樣的,各位可以參考上述內容進行了解。而在訴訟過程中,要是有委託律師的話,這個時候自然還要支付律師的費用,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