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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分割財產的訴訟費用怎麼收取?

財產分割 閱讀(2.05W)

離婚案件分割財產的訴訟費用怎麼收取?

一、離婚案件分割財產的訴訟費用怎麼收取?

離婚訴訟費:從07年4月開始,離婚案件的受理費用為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具體數額存在地區差別,由受理法院在此幅度內確定。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基本原則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民法典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分割。

1、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離婚時,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利。

2、歸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時,屬於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歸當事人自己所有,對方不得要求分割。

在我國離婚案件分割財產的訴訟費用的收取標準是每個案件的收費是50元到300元之間,具體金額的多少,根據當地的標準不一樣。如果涉及到財產分割的話,分割財產不足20萬的話,是不需要額外繳納訴訟費的,如果分割財產金額超多了20萬,則需要按照0.5%的比例來繳納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