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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協議是否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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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協議是否繳納印花稅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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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協議是否繳納印花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的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稅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因此,股權轉讓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應按產權轉移書據萬分之五來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