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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出後原公司還需要承擔債務清償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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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出後原公司還需要承擔債務清償責任嗎
公司登出後原公司還需要承擔債務清償責任嗎
1、公司登出後,原公司是否還要承擔債務清償責任,要看情況。如果公司是經依法清算後登出的,則登出後原公司主體資格消滅,剩餘的債務也消滅,無需清償。如果公司是未經清算而辦理登出登記的,則需要重新進行清算,還要承擔債務的清償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定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3、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