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合同糾紛加工行為地可以立案嗎?

法律 閱讀(3.03W)
合同糾紛加工行為地可以立案嗎?
合同糾紛加工行為地可以立案嗎?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如果合同雙方在原來的合同中約定了仲裁條款或者是約定了非合同履行地作為雙方糾紛的管轄地,則應當以雙方的約定為準,加工行為地就不能立案了。當然如果合同中雙方約定了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的話,則加工行為地法院可以予以立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