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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該如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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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該如何使用

工傷糾紛是由於在勞動關係中擬定為工傷所引起的糾紛行為,根據社保法及工傷保險條例,產生工傷糾紛時候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即勞動爭議仲裁、民事訴訟或協商解決。 要求仲裁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申請。對勞動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勞動爭議未經仲裁程式的,當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訴。

工傷保險該如何使用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工傷保險該如何使用

1、員工發生事故後,認定為工傷的,停工留薪,不超過12個月。去社保局辦理工傷手續首先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然後提供員工本人身份證、勞動合同以及診斷證明書或者病例類的資料申請工商認定,如果不是本人申請,屬於代辦,那麼代辦人應提交相應的委託書和身份證。
2、辦理結束得到工傷認定書之後,需要辦理勞動能力鑑定申請,鑑定因工傷殘等級,構成傷殘等級的按等級享受待遇,不構成傷殘等級的報銷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