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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關係 | 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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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關係 訴訟時效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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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勞動關係的訴訟時效

根據民法理論,“訴”有三類:確認之訴、給付之訴和變更之訴,在這三類“訴”中只有給付之訴和變更之訴適用訴訟時效制度,確認之訴不受訴訟時效限制。《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雖沒有明確規定勞動關係確認是否適用仲裁時效,但按照民法理論中確認之訴不適用訴訟時效制度的法理精神,確認勞動關係案件應不受仲裁時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