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解答>合夥聯營律師解答>

合夥關係解除的訴訟時效有多長

合夥聯營律師解答 閱讀(1.06W)
合夥關係解除的訴訟時效有多長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勞動關係的訴訟時效有多長

勞動關係的訴訟時效是一年,當事人應當在知道或著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仲裁申請,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內提取勞動爭議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