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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協議伍財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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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協議伍財產糾紛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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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沒有財產糾紛,寫份協議公證可以嗎?

協議離婚:民政局辦理,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需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於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我可以代為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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