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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車輛如何寫進夫妻財產分配協議?

財產分割 閱讀(1.72W)

離婚財產車輛如何寫進夫妻財產分配協議?

夫妻離婚面臨的首要問題就是孩子和財產的分配問題,財產分為金錢財產與物質財產,當今社會汽車普及,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時,汽車歸誰,怎樣分配財產也成了大多數人疑惑的問題,特別是夫妻雙方貸款買的車輛。離婚財產車輛如何寫進夫妻財產分配協議?下面就給大家解釋一下這個問題。

一、離婚時夫妻共有車輛怎麼辦?

離婚時夫妻共有車輛怎麼辦?分割一方名下的車輛,應該以離婚時車輛的價值為準,而不是以當時購置價格為依據,折舊是家電及車輛、房屋裝修等消耗品上的常見情形。如果雙方能夠協商的,可以通過向車輛中介市場打聽二手車輛的市場價格,也可以用行業通用的成交均做參考。上面的內容都是雙方可以協商的前提下自行進行計算車輛價值方式。

如果在訴訟中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對車輛進行評估,由專門的評估機構作出評估,評估時間一般在一個月左右,也可能會延長兩至三個月。如果雙方對評估結果沒有重大異議,不再申請重新鑑定的,法院就會按照評估結果價格分割。

二、離婚時夫妻共有車輛如何分割?

一般來說,離婚時夫妻共有車輛如何分割?車輛管理所在辦理夫妻間的車輛產權過戶時,如果憑法院判決書,僅需要支付很少的過戶登記費用,如果是協議離婚,按二手買賣收取稅費。

夫妻因為感情不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物品為夫妻共同財產,不論是動產還是不動產,都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割,會涉及到很多手續及分割問題,建議諮詢婚姻家庭律師,幫助解決相關問題。

三、關於車輛的法律規定

一般說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車輛的,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男女雙方共同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車子屬於一方所有,那也是可以的,也就是如果你老婆簽字同意的話,這個車輛就屬於你個人所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夫妻離婚的財產分配問題一定要妥善解決,否則會因利益衝突而引發各方面的矛盾,特別是車輛這種價值較大的物質財產,因此離婚財產車輛如何寫進夫妻財產分配協議的問題,一定要考慮到車輛的綜合歸屬,用科學合理的法律來分配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