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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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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證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

(1)土地使用權計入無形資產的,比如建造自用的辦公樓,那麼就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在辦公樓建造期間的攤銷計入在建工程成本,建成之後計入當期損益(一般是管理費用);

(2)土地使用權作為企業存貨的,比如建造住宅小區,那麼與建造的住宅小區一起作為企業的存貨,是開發成本的一部分,建造期間不攤銷,建成之後與住宅小區一起作為存貨核算,不攤銷;如果住宅小區賣出去了,也不用做相關處理;

(3)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的,比如購入土地使用權的時候就決定建成之後的建築物對外出租,那麼從購入的時候土地使用權就是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在建造期間不攤銷,建成之後的攤銷計入其他業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