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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減資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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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減資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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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減資的方式有哪些

1、減少股份,即每股金額不減只是減少股份總額。具體的操作又可以分為消除股份與合併股份。前者指取消一部分股份或特定股份,後者指合併兩股或三股以上的股份為一股;
2、減少股份金額,即不改變股份總數而減少每股的金額,具體實施可分為免除、發還以及登出三種辦法;
3、既減少股份數額又減少股份金額。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