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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東醫療事故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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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東醫療事故鑑定
鑑定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可通過三條途徑解決:雙方自行協商、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申請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的關鍵在於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醫療事件先由醫院所在轄區的區縣醫學會進行首次鑑定;當事人對首次鑑定結論不服的,可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市醫學會負責組織鑑定;如果對再次鑑定結論仍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最終裁定。此外,經市物價局批准,如上海首次(區級)鑑定費是2500元,再次(市級)鑑定費是3500元,屬醫療事故鑑定費由醫院承擔,非醫療事故鑑定費由患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