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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糾紛訴狀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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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糾紛訴狀怎麼寫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民事糾紛原告怎麼寫

您好,針對您的民事糾紛訴狀怎麼寫問題解答如下:

民事訴訟書格式如下:

上訴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上訴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上訴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上訴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上訴人因(寫明案由,即糾紛的性質)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寫明一審法院名稱)第號判決,現提出上訴,上訴請求及理由如下:

請求事項:(寫明提出上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上訴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應針對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或審判程式上存在的問題和錯誤陳述理由)

上訴人:(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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