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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析產協議書離婚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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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析產協議書離婚時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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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夫妻析產協議書離婚時房產協議書怎麼寫?要注意啥?

一、離婚房產協議書怎麼寫
離婚房產協議書是指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就房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協商並簽訂的離婚房產分割協議書。離婚房產協議書是夫妻對房產分割所達成的協議,因此,在格式上與一般的協議沒有任何區別,都需要包括以下內容:
1、離婚房產分割協議書首先應該有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離婚原因。
2、必須有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不以離婚為目的簽訂的協議書,不叫離婚房產協議書。因此,如果雙方未能離婚,則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無效。
3、所需分割的房產的具體情況,面積、地址、門牌號、產權證書等等情況。
4、對夫妻房產如何分割的具體描述,如,房產歸屬於哪一方,並對另一方有何種補償。如果不是一處房產的,則需要對每一處房產都要進行詳細分割。
5、房產何時分割,交付方式。未取得房產的一方何時搬出該房屋。
6、違反協議的責任,違約金的數額及時間要求,雙方發生爭議時的解決方式。
以上是夫妻析產協議書離婚時房產分割協議書怎麼寫的一般內容,涉及到特殊情況的,還需要將此情況詳細寫進離婚房產分割協議書。在此,需要提醒的是一定要將房產的分割方式、分割時間、違約責任約定清楚,避免以後出現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