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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提離職1月走是否有年終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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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提離職1月走是否有年終獎
12月提離職1月走是否有年終獎
12月提離職1月走是否有年終獎要看具體情況以及單位的規章制度。通常情況年終獎屬於獎金的一種。用人單位有權自主確定年終獎的發放與否、發放條件以及發放標準。用人單位對年終獎發放有規定或雙方有約定的情況下,勞動者只要符合年終獎發放條件的,即便發放年終獎之時已經離職,亦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年終獎。
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可以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凝聚力。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巨集觀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