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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著作權登記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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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著作權登記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軟體著作權登記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根據《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第九條,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的,應當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寫的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二)軟體的鑑別材料;
(三)相關的證明檔案。
第十條,軟體的鑑別材料包括程式和文件的鑑別材料。 程式和文件的鑑別材料應當由源程式和任何一種文件前、後各連續30頁組成。
整個程式和文件不到60頁的,應當提交整個源程式和文件。除特定情況外,程式每頁不少於50行,文件每頁不少於30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