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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檢察院申請抗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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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檢察院申請抗訴期限

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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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檢察院申請檢察院抗訴期限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抗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審理要求的訴訟活動。在我國,抗訴是法律授予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行使的一項法律監督權。
關於抗訴的期間,根據上訴還是再審抗訴的不同,規定的也不相同。

上訴審程式的抗訴必須在申請檢察院抗訴期限內提出,而法律對再審抗訴的提出沒有規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