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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調解程式是要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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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調解程式是要怎樣的
醫療事故調解程式是要怎樣的
醫療事故調解的程式:

1、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

2、衛生行政部門收到申請10日內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

3、衛生行政部門受理後,可以進行醫療技術鑑定和組織調查;

4、依據鑑定結果,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和進行賠償調解。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