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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個人侵權造成損害的應該如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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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個人侵權造成損害的應該如何賠償
民法典個人侵權造成損害的應該如何賠償
民法典個人侵權造成損害的應該賠償用於醫學治療的醫藥費、鑑定費、護理費、誤工費;造成他人殘疾的,還除了前述費用之外還應當賠償受害人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如果是物品損害的,就賠償被侵權人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