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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解救被拐賣兒童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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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解救被拐賣兒童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阻礙解救被拐賣兒童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首先,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是指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的行為。
阻礙解救被拐賣兒童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是: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對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到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及其家屬的解救要求而不進行解救,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條,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到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及其家屬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舉報,而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不進行解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阻礙解救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