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我想請教一下審理監督程式的期限是幾年

法律 閱讀(2.34W)
我想請教一下審理監督程式的期限是幾年
我想請教一下審理監督程式的期限是幾年
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過六個月。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審判抗訴的案件,審理期限適用前款規定;對需要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應當自接受抗訴之日起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下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期限適用前款規定。綜合上面所說的,判決書一般會有專門的部門進行監督,只要判決有錯誤都是可以進行抗訴的,但前提也是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提出來,而且對於審查的時候也會要一定的時間,所以,在提出來的時候就要把握好時間,爭取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