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無糾紛離婚協議怎麼寫
一般來說包括7個內容: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2、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應承擔的費用、支付方式及期限;
3、共同財產的分割(沒有可不寫);
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5、
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6、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方法、期限等。
7、雙方簽字,寫明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