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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誰承擔房屋質量問題保修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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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誰承擔房屋質量問題保修責任
針對誰承擔房屋質量問題保修責任
在保質期內,由開發商承擔房屋質量問題保修責任。《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款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範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限內發生的屬於保修範圍的質量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款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範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限內發生的屬於保修範圍的質量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