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離婚以後被告可以再次起訴嗎

法律 閱讀(4.8K)
離婚以後被告可以再次起訴嗎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再次起訴離婚能離嗎


第一次法院判決不離婚,半年後可以再次去法院起訴,如果一方還是堅持不離,法院判離得可能效能佔80%。

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七款規定:“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這項規定說明,不準離婚的判決生效後,原告在六個且內又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不會受理。

這項規定還說明,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判決生效滿六個月後,是可以再提起離婚訴訟的,此時,法院就會受理並依法進行審理。所以同妻可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六個月之後,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這時法院就會認定夫妻感情徹底破裂,依法判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