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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辯護和代理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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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辯護和代理的區別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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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訴訟代理的區別是什麼

刑事辯護訴訟代理的區別是:雙方會在訴訟地位和物件上有所區別。刑事辯護適用於公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適用於公訴案件的被害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兩類物件的訴訟利害關係往往相反;此外刑事辯護人享有的權利是由法律賦予的,不存在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授權問題,其授權也僅僅是使辯護人蔘加訴訟,而刑事代理人是否參與訴訟,在什麼許可權範圍內從事活動均需授權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