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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訂金合同後 | 協議違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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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訂金合同後,協議違約怎麼辦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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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後違約怎麼辦

老實說,如果你要起訴租客,你只能向法院提出的起訴理由是

1、要求租客繼續履行合約。這要求沒多大意義吧。

2、追究對方違約責任。這就要看合同條款是否列明賠償金額,如沒有的話就要等法院判決,不過我可以說,雙方簽訂合同後,到租客提出違約,這段時間內對你的損失(經濟損失)應該不大,你無法得到大額的賠償,而且提出賠償會要求你提供證據,證明在此期間你經濟上的實際損失,例如你在這段時間為此間倉庫的裝修(要求提供裝修合同、發票)等等才能成立的。那些以後每月租金是不算入你的損失,法院不會支援的。

合同簽訂後違約怎麼辦就是這些。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條 【承租人違反支付租金義務的法律後果】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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