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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欠薪如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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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欠薪如何立案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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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欠薪如何立案

建議儘快申請勞動仲裁,再申請先予執行。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四條 仲裁庭對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決先予執行,移送人民法院執行。
    仲裁庭裁決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明確;
  (二)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
  勞動者申請先予執行的,可以不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