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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遺囑是否可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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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遺囑是否可撤銷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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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遺囑怎麼撤銷

1、可以通過重新辦理一份公證將原有的公證遺囑進行撤銷或變更,如在遺囑公證後,又另外再辦理了一份公證遺囑,則在二份遺囑間對同一財產的繼承上應以後一份遺囑為準,實際上就是對前一份遺囑的部分變更或撤銷。2、立遺囑人在公證遺囑後,在生前已經處分了公證遺囑中的部分或全部財產,那在事實上就是對公證遺囑的變更或撤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39.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遺囑處分的財產在繼承開始前滅失,部分滅失或所有權轉移、部分轉移的,遺囑視為被撤銷或部分被撤銷。42.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牴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