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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發生工傷後應享受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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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發生工傷後應享受的待遇
職工發生工傷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綜上所述,發生工傷後,職工會得到一個停工留薪的待遇。這段期限職工安心養病,爭取早日回到工作崗位上。按照骨折工傷休假時間規定,職工休假期限不得超過一年。如果經過一年還未治癒,仍然不能繼續工作,則單位會同其解除勞動合同,並支付一筆經濟補償金給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