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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關門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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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關門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公司關門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但因為老闆拖欠工資一般屬於勞動糾紛,所以報警後將很難得到處理。

實踐中,被拖欠工資的員工最好是採取以下措施:

1、找老闆協商。

為節省時間跟精力,建議可以先試試直接找老闆協商處理。

2、找勞動部門投訴。

投訴時,一般是找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後,由其責令老闆及時支付工資。

3、找勞動仲裁機構仲裁。

員工被找藉口拖欠工資,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追討工資,將不受仲裁時效的限制,一旦離職的話,就要從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4、找法院提起訴訟。

發現經過以上方法都無法拿回工資的,那麼員工最後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拓展資料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最後,發現老闆一直找藉口拖欠工資的,員工最好是提高警惕,一旦發現不對,比如老闆跑路等,那麼建議就要積極採取措施。

如果被拖欠工資的人較多,並且工資總額較大,那麼必要時也可以報警處理。

不過,最好是按照一般勞動爭議處理辦法解決。

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勞部發〔〕489號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支付賠償金:

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