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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後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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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後反悔
工傷後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嗎
我們勞動者在工作中有可能會遇到工傷的情況,用人單位是需要負責的。 1、停工留薪期內單位不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 2、各個地區出臺的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中均有明文規定,停工留薪期內單位不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如《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 3、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勞動者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4、如果停工留薪期內原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停工留薪期滿。《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但“停薪留職”期間可不作為計發經濟補償金的本單位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