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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兩年是否算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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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兩年是否算離婚
夫妻分居兩年是否算離婚
夫妻分居兩年不算離婚。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自動離婚的情形。離婚只能協議離婚或者是訴訟離婚。
1、協議離婚的,雙方協商好之後,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即可。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訴訟離婚的,一方擬好起訴書,準備好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去當地的法院起訴離婚即可。一般情況,因感情不合分居滿二年經法院調解無效的,法院會判決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