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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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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保證金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稽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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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下如何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保證金呢,謝謝了

 行政拘留暫緩執行的申請,既可以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提出,但都必須在行政拘留處罰決定尚未執行或者尚未執行完畢前提出。因為如果行政拘留決定已實際執行完畢,就不存在適用行政拘留暫緩執行的問題了。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必須由被拘留人親自提出,其近親屬及其他人均無權提出。以上為如何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保證金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