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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合同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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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合同簽訂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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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簽訂銷售合同

合同訂立的程式是個複雜的過程,並不僅僅限於要約與承諾,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及實踐經驗,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式大致如下:

一、市場調查和可行性研究。

二、資信審查。

三、確定交易主體。

四、擬定合同文書。

五、履行合同生效手續。

六、應當注意的是,有些合同,根據國家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查批准的,則必須在有關部門審批後,才能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