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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詐騙案件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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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詐騙案件管轄

經濟犯罪是犯罪的一種,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屬性,即社會危害性和刑事違法性。主要包括兩大類,一類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三章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另一類是我國刑法分則第五章規定的侵犯財產罪,除此之外,我國刑法分則其他章規定的某些侵害社會主義經濟關係的犯罪,如製造、販賣假藥罪、販毒罪、賄賂罪,也屬於經濟犯罪的範疇。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網路詐騙案件由誰管轄


1、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

“犯罪行為發生地”包括用於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網站服務器所在地,網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計算機資訊系統或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計算機資訊系統所在地,詐騙電話、簡訊息、電子郵件等的撥打地、傳送地、到達地、接受地,以及詐騙行為持續發生的實施地、預備地、開始地、途經地、結束地。

“犯罪結果發生地”包括被害人被騙時所在地,以及詐騙所得財物的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等。

2、電信網路詐騙最初發現地公安機關偵辦的案件,詐騙數額當時未達到“數額較大”標準,但後續累計達到“數額較大”標準,可由最初發現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通過上面這篇短文,大家應該對網路詐騙3000元能判刑多少年有了初步瞭解。網路詐騙金額達到3000元應該剛好符合立案標準,如果沒有其他嚴重犯罪情節的話,犯罪嫌疑人最多被判三個月的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態度良好,並且有自首情節的,詐騙3000元也可以免於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