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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一方不在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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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一方不在怎麼辦
協議離婚一方不在怎麼辦,怎麼解決啊?
1、離婚的方式有雙方去民政局協議辦理和去法院起訴兩種方式:協議離婚所需時間較短,但需要雙方就是否離婚、財產分割以及子女撫養等事宜事先達成協議,否則只能起訴。 2、離婚主要涉及孩子由誰撫養、對方支付多少撫養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共同債務如何分擔等問題,建議你自己先想好大體方案。 3、子女撫養方面,要根據對孩子健康成長有利的原則,綜合考慮雙方的撫養能力與撫養條件等因素確定。原則上,孩子若在2週歲以內,一般由女方撫養;2-10週歲的,要根據雙方的撫養能力與撫養條件,以有利於孩子成長為原則綜合考慮確定;超過10歲的,要徵求孩子本人的意願。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有支付撫養費的法定義務,標準一般為其每月固定收入的20-30%之間,一般支付至孩子年滿18週歲為止。 4、財產分割方面,除非雙方對財產歸屬做出特殊約定,婚前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仍歸個人所有;婚後取得的財產系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均分割;婚後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也要平均分擔。同時,因一方過錯導致離婚的,可以要求其少分夫妻共同財產;符合法定條件的,無過錯方還可以提出損害賠償要求。 5、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而又沒什麼過錯的話,首次訴訟難以判離。但六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的話,法院一般就會判離的。 6、訴訟離婚涉及很多法律知識與訴訟技巧,建議委託當地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