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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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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重婚罪
離婚後撫養權可以變更麼

離婚後孩子撫養權可以變更。父母雙方協商後一致同意的,可以變更孩子的撫養權。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或者是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等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父母一方可以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