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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質押主合同是什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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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質押主合同是什麼樣子
應收賬款質押主合同是什麼樣子
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地址:  通訊地址:  質權人:  負責人:  通訊地址:  鑑於:(以下稱“債務人”)與質權人簽訂了編號為的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為保障主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出質人願意以其有處分權的應收賬款提供質押。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出質人與質權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質標的及登記
1.1出質標的為(以下稱“應收賬款”)  
1.2應收賬款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質押應收賬款清單”為準。  
1.3質權的效力及於應收賬款在質押期間內產生的孳息(若適用)  
1.4質權人到中國人民銀行徵信機構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出質人應予以協助。
第二條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範圍
2.1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幣種(大寫金額),其他具體內容按主合同約定。  
2.2擔保範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債權及擔保物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2.3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後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出質人應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