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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二次起訴被告人不出庭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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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二次起訴被告人不出庭怎麼辦?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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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被告人不出庭怎麼辦

應該分情況對待:

1、如果被告下落不明,無法通知到庭的:法院可以公告送達,公告期滿就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進行缺席判決。

2,、如果被告因為不想離婚等原因不出庭的:如果原告要求對婚姻、子女撫養問題以及家庭共同財產方面做出判決,那麼被告不到庭通常無法對案件事實審查清楚,故在原告對子女撫養及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方面不放棄訴訟請求的情形下,不能因被告不到庭而缺席判決。此時應該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上面就是圍繞離婚被告人不出庭怎麼辦 這個問題的解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