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婚後財產歸女方所有

法律 閱讀(2.45W)
婚後財產歸女方所有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婚後彩禮歸女方所有嗎

彩禮屬於贈與女方的,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