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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沒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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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沒簽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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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沒簽合同辭職隨時離職

用人單位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是可以在三個月內隨時辭職走人,但是一般勞動者辭職是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