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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隱瞞懷孕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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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隱瞞懷孕別辭退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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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懷孕辭退索賠多少

有的單位在女職工懷孕的時候將其辭退,女職工遇到這種情形可以要求賠償。
那麼女職工懷孕辭退索賠多少呢?
1、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相當於2倍的經濟補償金。
計算方式:工作年限×;離職前12月的平均工資×;2倍(詳見《勞動合同法》第42、47、87條)
2、懷孕、產期、哺乳期“三期”工資。
3、工資和加班工資(如有拖欠)應一併發放。
由此,按照《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和《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婦女在懷孕期、哺乳期間,單位不能解除其勞動關係,婦女在懷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滿前,勞動合同期限應順延。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